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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小微企业简易开户试点指导意见

来源:    阅读次数:   2021-06-11 17:24:3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企业、保就业”、“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满足小微企业快速、紧急等情形开立账户的需求,依据“市场导向、服务为先、精简流程、风险可控”等要求,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指导下,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组织部分会员单位开展简易开户试点,特制定《江苏省小微企业简易开户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实施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银行账户“两个不减、两个加强”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波胆网站》、《波胆网站》等规定,在全省试点开展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力争到2021年底,江苏省小微企业开户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应开尽开”,开户负面清单大幅下降,开户服务水平和账户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市场引领需求为本。试点银行要以市场为导向,在明确告知简易开户相关管理事项的前提下,在尊重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意愿、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快速开立功能相对简单的基本存款账户,尽可能满足小微企业开户需求。

二是坚持精简流程服务为先。试点银行要建立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做到精简开户资料要求、精简尽职调查程序和精简银行账户功能,优化小微企业客户身份审核方法,持续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水平。

三是坚持风险可控底线为基。试点银行要遵循风险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落实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简易开户业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风险的底线。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试点地区要因地制宜、因行施策,结合辖区特点和小微企业账户服务需求开展简易开户工作,实现“一行一品牌、一地一特色”。试点初期,应适当选择部分银行机构、部分县(市)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三、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简易开是指试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基本开户证明文件,经精简的客户身份核实程序后,快速开立功能相对简单的基本存款账户,满足小微企业开业需求。

(一)开户主体:简易开户仅适用于试点地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由试点银行根据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性质、企业从业人员、企业经营范围等因素综合判定。

(二)开户类型:简易开户仅适用于小微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暂不适用。

(三)适用情形:试点银行在提供开户服务时,要按照“银行自主、客户自愿”原则,综合小微企业开户业务急迫程度、可提供的开户证明文件、账户功能需求以及客户身份核实程度等,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开立简易账户。

(四)试点地区:南京市、徐州市、南通市、宿迁市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开户管理

1.开户预约。试点银行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全链通”平台等电子渠道提供小微企业开户预约服务,并在接收预约开户申请当日至迟下一个工作日联系企业,初步了解企业情况,一次性告知开户资料要求,约定后续业务办理时间。小微企业未预约的,试点银行也应当提供开户服务。

2.开户审核。试点银行应审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授权开户的,还需审核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核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意愿。试点银行综合确定企业风险初步评级,明确告知简易开户管理事项,企业同意后,开立功能相对简单的基本存款账户(以下简称“简易账户”)。

3.责任告知。试点银行应当在开户时向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人宣讲依法使用银行账户的法规制度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协议等醒目位置告知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的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试点银行提供《波胆网站》(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公安厅制发),提示开户申请人阅读后签字确认,签名材料作为开户资料留存。

功能设置

4.功能设置。试点银行要审慎为小微企业开通和设置简易账户非柜面业务功能。除公用事业缴费及税款、社保费用缴纳外,原则上暂不开通其他非柜面业务。对于确有需要的试点银行可为其开通非柜面业务应与企业约定符合其实际经营情况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及年累计限额开户初期原则上不配发单位结算卡,或不启用单位结算卡相关支付功能。

动态管理

5.补充核实。试点银行应当对简易账户进行单独标识或建立手工台账,并30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小微企业按照普通企业开户程序完成补充客户身份核实取消简易开户标识。对于小微企业暂无法配合开展补充客户身份核实且同意维持现有账户功能的,试点银行应当留存相关工作记录,后续与客户约定补充身份核实时间。试点银行可与客户约定简易账户使用超过30个工作日的账户处置措施。

6.动态调整。试点银行应利用“江苏政银易企通”系统等渠道对企业经营情况、风险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调整企业风险等级,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身份识别程度重新约定账户功能。

优化服务

7.对外公示。试点银行应在营业网点官方网站等至少一种渠道公开小微企业开户服务程序、办理时限、资费标准及优惠减免措施等内容开户手续费应与账户管理费、企业网上银行等增值服务或产品的工本费、服务费分别公示。

8.建立账户服务负面清单。试点银行从开户条件、开户资料、开户审核、拒绝开户理由等方面,排查清理本行相关制度、系统功能、业务流程与提供优质银行账户服务不相符的做法,建立企业账户服务负面清单制度对开户申请延长审查期限或拒绝的,应当予以复核并经网点负责人同意

9.及时处理投诉。试点银行加强对企业经理、柜员、客服等人员的培训,确保其准确解释开户政策,及时解决小微企业账户问题,获得企业对银行开户政策和服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设立线上线下咨询投诉渠道,在营业网点公示本网点、上级行及属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服务监督电话。

五、风险管理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试点银行要强化“谁的账户谁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树立和传导小微企业账户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构建以账户质量和风险防范为导向的账户业务考核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约束试点银行要建立健全账户业务内控合规制度,细化小微企业简易开户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晰部门和岗位职责,强化内部合作,持续加强对下级分支机构监督管理。

(三)持续开展风险防控。试点银行对简易账户持续开展动态复核、银企对账、风险监测及后续控制措施等工作,实现账户业务的全流程监控与管理。

(四)强化账户信息管理。试点银行要妥善保存简易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账户资料和账户交易信息完整留存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风险评级等账户管理记录。

试点准备

(一)制定方案。2021年5月底前,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制定《江苏省小微企业简易账户试点实施方案》并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批准备案试点地区账户服务自律组织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制定《小微企业简易账户试点实施细则》,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二)业务准备。2021年6月15日前,试点银行省级机构修订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报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备案。试点银行修订具体业务和操作细则,报当地账户服务自律组织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三)业务培训。2021年6月底前,试点地区完成对银行柜员、客户经理、开户审核员等账户服务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试点银行制定统一规范的小微企业开户服务咨询答复口径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落实。试点银行省级机构履行主体管理责任,要牵头组织开展制度修订和流程调整,并定期对试点地区分支机构特别是基层网点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情况开展监督

(二)开展调研走访。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要结合相关线索对试点地区、试点银行优化小微企业开户服务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走访。试点地区账户服务自律组织要建立本地区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调研走访机制

(三)实施整改落实。试点地区账户服务自律组织要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账户服务相关问题及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建立应急机制。试点银行要制定账户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针对非实名账户、出租出借账户、账户涉诈涉赌、账户服务投诉等应急情形制定具体适当处置措施。

)建立报告机制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定期汇总辖区《波胆平台》,报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除定期报告外,要及时报送工作中的有效措施、重大成果和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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